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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教局"机关效能年"活动专题报道
江西省劳教局关于成立机关效能建设
领导机构及其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劳教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通知》、江西省司法厅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全面推进我省劳教系统机关效能年活动,经局党委2009年1月20日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江西省劳教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
白马京 省劳教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于少晗 省劳教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成 员:
傅志远 省劳教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谢世锋 省劳教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章翠萍 省劳教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傅同珍 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伟青 省劳教局党委委员、调研员
宋 波 局党委委员、调研员
吴冬英 调研员
省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委监察室,由傅同珍同志兼任省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全系统机关效能年活动各项工作,处理相关的日常事务。
省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督导组、材料组、实施组、宣传组等四个工作组。傅同珍同志分管督导工作组,周伟青同志分管材料工作组,傅志远、谢世锋、宋波、吴冬英等同志分管实施工作组,章翠萍同志分管宣传工作组。各组工作人员名单如下:
督导工作组组长:欧阳丽华;工作人员:熊新如、钟伙平、刘娜;
材料工作组组长:林常明;工作人员:何巍、文江涛、黄慧、吴瑾、朱伟峰;
实施工作组组长:刘忠阳;工作人员:陈卫东、王剑、张慈华、蒋晓灵、张宏、郭明华、胡小平、王云;
宣传工作组组长:王玲;工作人员:党艳、曲晓翀、胡旭亮;
四个工作组的职责:
督导工作组职责:负责制定全系统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工作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全系统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明查暗访,收集受理意见、建议和投诉,督促整改等工作;抓好八个问题的整治和整改工作;负责全系统机关效能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与省司法厅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联络工作;负责与局政治部等部门制定机关效能年活动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完成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材料工作组职责:负责机关效能年活动各个阶段的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等材料的撰写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编发机关效能年活动信息简报工作;完成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文稿的写作工作任务。
实施工作组职责:按照江西省司法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局机关各部门和指导全系统抓好四项工作的落实:一是抓好机关效能年活动三个阶段工作的实施工作;二是抓好九个方面工作的落实;三是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四是完成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传工作组职责:负责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全系统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系统的机关效能年活动;负责制定表彰和奖励先进的措施,并抓好落实工作;负责选择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全系统机关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解决存在问题的自觉性;完成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各单位要参照本通知成立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以保证全系统机关效能年活动顺利进行和圆满结束。局机关各处室是机关效能年活动的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机关效能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局机关各处室、四个工作组要在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省局制定的《实施方案》的职责分工,相互支持和密切配合开展工作,保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高效运转,共同努力完成机关效能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从局机关各部门抽调到四个工作组工作的同志,今年要以机关效能年活动工作为主,没有特殊原因不得替换,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参与机关效能年活动工作的同志要按照职责分工,尽职尽责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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